深圳证券交易所(SZSE)是中国内地重要的证券交易所之一,其交易规则涵盖了股票、债券、基金等多种金融产品的交易。以下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一些主要交易规则:
1. 交易时间:
开市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:30至11:30,下午13:00至15:00。
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开市。
2. 交易单位:
股票交易单位为“股”,最小变动单位为0.01股。
债券交易单位为“手”,每手为1000元面值。
3. 价格变动限制:
普通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,涨跌幅限制为10%。
股票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。
ST股票、ST股票以及未完成股改的股票涨跌幅限制为5%。
4. 交易方式:
采用电脑自动撮合成交。
交易指令包括限价委托和市价委托。
5. 交易费用:
交易佣金: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,具体费率由证券公司制定。
过户费:按每笔成交金额的0.02%收取,最高不超过每笔人民币50元。
转托管费:按每笔成交金额的0.05%收取。
6. 分红派息:
股票分红派息按照上市公司公布的分红派息方案执行。
股票派息日,投资者可申请现金红利或股票红利。
7. 停牌和复牌:
上市公司出现重大事项或异常情况时,其股票可能被临时停牌。
上市公司完成重大事项或异常情况处理后,其股票可能复牌。
8. 信息披露:
上市公司必须按照规定及时、准确地披露公司信息。
证券公司、投资者等交易参与方也必须遵守相关规定,不得泄露内幕信息。
9. 风险控制:
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风险警示制度,对风险较高的股票进行警示。
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投资风险,理性投资。
以上仅为深圳证券交易所部分交易规则,具体规则请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或相关法律法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