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丘维修基金公告延期公告须知
一、公告目的
为确保安丘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正常使用和管理,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现将安丘市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公告延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。
二、公告内容
1. 公告延期原因:因特殊情况(如资料收集、审核需要、政策调整等),原定于某日的维修基金公告需延期。
2. 延期时间:原定公告发布日之后的一定期限内,具体延期天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
3. 延期公告发布方式:延期公告将通过以下途径发布:
在安丘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发布;
通过物业管理公司、社区居民委员会等渠道张贴公告;
通过新闻媒体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 业主权益保障:延期公告发布后,业主仍享有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知情权、监督权和使用权。
2.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:在延期期间,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及相关规定执行。
3. 信息公开:延期公告发布后,业主可向物业管理公司、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安丘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查询相关资料。
4. 延期期间的工作安排:安丘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将合理安排延期期间的工作,确保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受影响。
四、联系方式
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,请与安丘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联系,联系方式如下:
地址:安丘市某街道某号
电话:某某-xxxxxxx
邮箱:xxxx@xxx.com
特此公告。
安丘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
发布日期:xxxx年xx月xx日